第(2/3)页 现在的自己,失去了几乎所有的细胞,力量弱小无比。 如果想要在这乱世中活下去,如果想要躲避英雄协会的追杀,甚至有朝一日恢复力量…… 必须要找一个最强大的靠山! 还有谁比眼前这个“地表最强”的KING更适合做掩护呢?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! 而且,既然他们能容忍一条狗,那没理由不能容忍一只……呃,一只看起来有点奇怪的猴子吧? 这是一个豪赌。 赢了,找个最强保镖,苟且偷生,徐图后计。 输了,那就是被当场踩死。 “拼了!” 黑精咬了咬牙,看着正在为游戏机争吵的两人,心一横,从废墟里钻了出来。 …… 此时,林默还在心痛他那个断成两截的限定版掌机。 “我都说了让你小心点!这可是我有钱都买不到的绝版啊!”林默痛心疾首地捧着残骸。 “好啦好啦,等发了工资我赔你一个就是了。”琦玉心虚地挠着脸,“大不了我去多抓几个悬赏犯。” “这是钱的问题吗?这是情怀!”林默叹了口气。 就在这时,他感觉到裤脚被人扯了一下。 林默低下头。 映入眼帘的,是一个大概只有几十厘米高的小东西。 通体漆黑,脑袋上顶着个奇怪的触角,正可怜巴巴地看着他。 “嗯?”琦玉也注意到了这个小东西,“这是什么?刚从煤堆里钻出来的猴子吗?” 黑精此时拿出了毕生的演技。 它努力让自己的眼睛看起来水汪汪的,充满了无辜和崇拜。 它没有说话,只是学着旁边波奇的样子,摇了摇小屁股。 甚至,它还指了指旁边的波奇,又指了指自己,嘴里发出“叽叽”的讨好声。 意思很明显:既然养了狗,也不差再多养个猴吧? 林默看着脚下的黑精,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。 他当然知道这是谁。 怪人协会龙级干部,拥有五十四兆细胞的黑色精子。 只不过现在的它,确实弱得可怜。 林默本来心情就不好,正想一脚把这玩意儿踢飞,但转念一想。 原著里,这家伙在大战之后确实就在跟着琦玉。 第(2/3)页